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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简介

  根据辽宁省关于职业教育对口升学相关文件精神和《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辽教发【2016】37号)要求,大力拓宽我省职业教育学生升学渠道,搭建人才培养立交桥,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人才。我省开展辽宁省应届高职高专合格毕业生通过考试选拔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试点工作,即辽宁省高职高专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招生考试。(简称“辽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

报名条件

(一)经我省域内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并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和参加我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以及经批准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订单式培养、紧缺人才培养、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单招试点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均可报考与所学高职专业相同或相近(同类专业)的本科高校本科专业。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的招生对象为全省师范类高职高专毕业生。根据《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专业分类的相关要求,由生源学校具体严格掌握。

(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 精神,继续实施我省本科高校定向招收我省高校范围内,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已服义务兵役的退役士兵通过高职升学考试接受本科教育,,以及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免试入读高职升学的, 其招生计划实施单列。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在高职高专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上一年度高职升学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 ②在上一年度参加高职升学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③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各市招考办对考生报名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进行网上支付缴费后,持学生证、毕业证书(往届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本人学校所在地的市招考办指定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然后使用网上报名系统管理端下载打印《辽宁省2020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生报名登记表》(高职升学)交由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最后各市招考办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二)退役士兵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由辽宁省教育厅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生在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进行网上支付缴费后,持身份证、毕业证和入伍通知书、退役士兵证,到本人学校所在地的市招考办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再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入伍通知书、退役士兵证、获奖证书及获奖存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省辖市级安置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资格审核证明信》(已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出具)或毕业学校出具的《辽宁省大学生退役资格审核登记表》(2020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出具)到辽宁省教育厅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601室,电话: 024-26901958)进行资格审核,逾期不再进行办理。退役士兵考生应参加省招考办组织的统考科目考试和职业教育对口升学牵头院校及师范类专业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课考试及技能考核,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按相关文件办理。
    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的均视为放弃对口升学报名 。

(三)考生报名须交报名考试费120元。

(四)网上缴费的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未取得考试资格,经考生本人申请予以退费。

(五)准考证打印,考生可登录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

志愿填报

(一)高职升学志愿设置:设2个有序志愿和服从志愿。

(二)考生要本着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填报志愿。考生所填报志愿须经本人签字确认,未按规定要求填报的志愿为无效志愿。

(三)高职升学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录取后由招生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组织实施。组织体检的招生学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考试科目

(一)高职升学:数学(不开数学课程的相关专业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思政)、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数学(或思政)、外语满分各为12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课(一般由3门专业核心课组成)满分为300分,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总分为740分。

(三)统考科目由省招考办负责组织命题、制卷、评卷和分数合成工作。

(四)专业课牵头学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课考试。

考试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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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5月份
评卷方式

(一)统考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

(二)高职升学的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科目的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由省教育厅指定的省级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考核牵头院校(以下简称牵头院校)负责组织实施,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的专业综合课(理论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科目的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成绩查询
6月份
录取原则

(一)录取方法: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1)高职升学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统考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技能考核60分以下(不含60分)成绩的取消录取资格。对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高职升学考生依次按照数学(思政)、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2)高职升学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审核名单,单独组织。(3)招生学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 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考办依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工作予以监督。(4)已被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我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录取。

(二)录取工作具体日程安排见辽宁省当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录取工作通知 。

(三)录取新生名单由省招考办审批,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负责签发。

(四)高职升学招生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必须对其取得的专科毕业证书进行核查,没有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考试说明
  辽宁专升本考试说明会网站 www.zsb04.com
学籍学历
(一)高职毕业生进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后,按本科院校学生的学籍和毕业证书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毕业后,颁发所在本科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
(三)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四)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咨询热线
专升本咨询:02431510844,02431510424  报考咨询电话:13889206801玲玲老师,公共课咨询:18842585174婷婷老师,13236624026小花老师,13214263612晓婷老师,13214240643潼潼老师,17614018359静静老师,17602499518梁梁老师,15566054571畅畅老师,15940411140小雪老师,住宿咨询:18602425440肖肖老师,13134226720刘婷婷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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