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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鞍山师范学院学前教育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7/4 12:04:17  来源:辽宁专升本招生考试网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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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考生:

根据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2020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0〕12号)文件精神及辽宁省关于职业教育对口升学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高职升学(师范类)鞍山师范学院学前教育专业的专业课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考证领取安排

我校将统一制作和发放2020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高职升学(师范类)鞍山师范学院学前教育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0年7月12日(星期日) 8:30-18:00

领取地点:鞍山师范学院(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43号)正门警卫室领取

领取方式:考生所在学校的带队教师凭介绍信统一领取本校考生准考证或考生本人凭身份证领取本人准考证。

联系方式:金老师 18904929725

二、技能考核伴奏音乐播放器说明

技能考核(声乐、舞蹈)的伴奏音乐需每名考生自备带有外放功能的播放器。严禁考生携带手机参加考试,因此不允许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作为播放器或使用手机蓝牙功能与播放器相连。考试时,如因考生播放器出现问题无法播放伴奏音乐,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技能考核(美术)考试文具说明

技能考核(美术)需考生自备画板、画笔等文具。

四、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时间及地点安排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地点

7月13日 8:30-11:00

专业综合课(理论)

鞍山师范学院

(铁东区平安街43号)

7月13日 11:30-12:30

技能考核(美术)

7月13日下午-7月14日

技能考核

技能考核按考生学校所属城市安排如下 :

技能考核时间

学校名称

7月13日13:30-18:00

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辽东学院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阜新)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技能考核时间

学校名称

7月14日8:00-12:00

渤海船舶职业学院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沈阳)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沈阳师范大学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

7月14日13:00-18:00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鞍山师范学院

 

五、考生防疫安全须知

1.考生须考前连续14天在我省实际居住,不能离开辽宁。考生须持有《辽宁省2020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高职升学(师范类)鞍山师范学院学前教育专业考生体温测量表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鞍山市“健康码”、“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绿码(扫描下方二维码,在考试当天到达考点前截图保存“健康码”和“行程卡”绿码,以便快速查验),体温检测正常后方能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如有检测异常的情况,请听从学校防疫人员安排,进入隔离区由专业人员进行下一步检测、判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应急处置,安排隔离考场考试或送医。

2.考生本人及家人考前尽量减少外出,避免走亲访友聚餐、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考前严禁去重点地区旅行。

3.注意个人卫生,科学安排作息,加强饮食营养,保证以健康的状态、良好的心态参加考试。建议尽量减少考生陪同人员(考生车辆、陪同的家长不得进入校园),以避免考点人群聚集。

4.考生须依据考试时间提前到达考试地点进行入场验证。验证后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点和考场楼,进退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生原则上应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考点入场时间:

7月13日 上午7:00-8:30,下午13:00-13:30;

7月14日 上午7:30-8:00,下午12:30-13:00。

考生应提前测温、验码入场,以免影响正常考试。

5.考生须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监测,如实、完整填写《辽宁省2020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高职升学(师范类)鞍山师范学院学前教育专业考生体温测量表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考试当天参加专业综合课考试时交给考场监考老师。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6.从国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辽宁参加考试的考生要提前做好核酸检测,进入考点时需提供近7天内本人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7.考前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并立即报告本人所在学校或本单位负责人及报名所在地教育招生**。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考生,须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8.考生须及时关注鞍山市疫情防控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未尽事宜按照2020年辽宁省高考防疫组考工作相关要求执行。

六、考试注意事项

1.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不收取费用。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准考证两证合一。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于考前60分钟持准考证、身份证有序进入考场,根据准考证座号入座。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不允许提前交卷。

2.考生入场时实施严格安检,仅可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普通计算器等必需的考试用品进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若考生携带任何通讯工具等严禁携带的物品进入考试座位,皆按考试违纪处理。

3.考生务必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答题卡以外介质上或者非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4.如遇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破损、污染等问题,考生可以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5.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将答题纸和试卷反扣桌上,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有序退出考场。不得将试卷、试题纸等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6.考生要保持考点及考场卫生、爱护公共财物,并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7.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成绩于7月21日13:00后在我校官网查询。

8.咨询电话:0412-2962552,工作时间8:30—11:30、13:00-16:30。

 

(点击下载)附件:辽宁省2020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高职升学(师范类)鞍山师范学院学前教育专业考生体温测量表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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